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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8 09:1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了满足我县教师队伍补充教师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10〕40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精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3年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中学及幼儿园教师13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中学及幼儿园教师66个岗位138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7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注:乡镇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7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范围、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亲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的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方式
面试考核方式招聘。通过参加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及高校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会)或者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到全国部分高校设专场双选会(招聘会)。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双选会名称: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时间:2023年3月12日(周日)9:00-12:00,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
2.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岗位招聘计划另行在河池人才网适时公布。
(二)报名要求
1.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须在2023年 3月7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精神,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份。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3),在2023年7月31日前要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未能提供与岗位要求相适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填写《河池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5)。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因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考生报名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对应聘考生采取现场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后当天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签订聘用意向协议,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岗位可自动列为下次招聘计划。
(四)体检、考核
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签订聘用意向协议考生进行体检,2023届毕业的考生可以在取得毕业证后,向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体检。
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将该岗位列为下一次招聘计划。
1.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 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聘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关于教师聘用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是公开招聘直接责任机关,负责组织招聘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778-8822720(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